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,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。按照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》要求,学院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在学院领导下开展,具体组织实施由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负责。认定评议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,成员为年级学生代表。
根据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部署,经各班级推荐,拟确定2026级王启涵同学等16人为我院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成员(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。
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。
联 系 人:孙祺媛、哈那提
联系电话:0431-85152091
办公地点:预科教育学院402室
预科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9月7日
附件: